绥化市明水生态环境局(环评股)关于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0年12月21日我局环评股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25日(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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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生态环境局环评股2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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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1、 项目名称:明水第一加油加气站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菲律宾沙龙国际沙龙会官网建行大街与政德路交汇处东南角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绥化销售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绥化市明水生态环境局
项目概况:新建4座双层油罐,其中30立方米汽油双层油罐2座、20立方米汽油双层油罐1座、20立方米柴油双层油罐罐1座;18立方米CNG车载瓶组拖车1台,3个2立方米CNG储气瓶组,共6立方米;二层站房1座,占地面积391.88平方米;罩棚一座,投影面积570平方米,加油机3个,加气机2个。年销售汽油3340t,销售柴油310t;天然气1460000N立方米;总投资1655.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4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菲律宾沙龙国际沙龙会官网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加油站配置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回收效率≥90%);油气处理效率为98%,处理后的油气通过4m高通气管排放,确保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标准要求。周界外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4.0mg/m³,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施工场界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禁止夜间(晚22时至晨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是天然气压缩机、加气机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和往来加气车辆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并设置减振底座进行降噪处理;站内区域设置禁鸣限速标志。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标准要求。
(4)该项目站房冬季取暖并入菲律宾沙龙国际沙龙会官网金桥热力股份有限公司集中供热,不得新建锅炉房及烟囱。
(5)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储油罐产生的油罐底泥、压缩机废润滑油、变压器废油以及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储油罐产生的油罐底泥(危废类别为 HW08,代码为900-221-08)产生量为0.2t/3a,定期由安达市先锋化工有限公司清理并处置。压缩机废润滑油(危废类别为HW08,代码为900-214-08)产生量为0.05t/a、变压器废油(危废类别为HW08,代码为900-220-08)产生量0.26t/3a,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更换并回收处理。油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产生量0.3t/a,定期由厂家更换并回收处置。站内不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
公众参与情况:无